
我的初三日记(11篇)
已到了一天的末尾,今天我们都做了什么了呢?请好好地记录下在日记里。那么写日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?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初三日记,仅供参考,欢迎大家阅读。
我的初三日记1在青春的道路上,我们会遇到许多人,从最初的相遇到相识,相知……这些奇特的感情,我们都需要用自己的真心去对待,也许,一切并不是如最初的那么美好,可是,我一直相信,只要你做好你自己,做出最正确的选择。
然而,梦想总是美好的!现实总是骨感的!今天不能预知明天会发生什么,而我只能去渴望自己的每一天都能过好,我是一个内向的人,我的心里有过无数渴望,就是能成为一个各方面能力都很好的人,可是,总是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美好,我迷茫,绝望……甚至想要放弃。可是仔细想想,这些人生需要经历的事,无论痛苦的,无论开心的……不自己去经历,又怎么能体会到人生给你带来的人生。有时候,我会觉得,自己懂的许多大道理,但是还是过不好自己的一生,所以,渐渐地,我的心静了!我不再去计较那些曾带给我悲伤的事和那些伤害我的人!我只是去努力,去付出,去等待一个机会,做好准备,有一个能展示自己的舞台。
痛苦与不痛苦,都是会过去。迷茫的我,绝望的我,当遇到这些的时候,我只能告诉自己,一切都会过去,一切都会变好。无论好与不好,都要学着会接受,学会坚强。
然而,迷茫的自己,除了自己给自己的力量以外,我还有爱我的家人,还有学校的老师,我的同学,朋友……她们是我人生路上的温暖与感动,感谢有了你们,让我从迷茫中走出来。之后的我,会更加乐观,不会再是那个遇到事就哭,遇到一点小事就要放弃的那个自己了!我会学会微笑,微笑着去面对一切,好的,不好的!
我的初三日记2我的兴趣爱好有很多:我爱好学习,因为它可以丰富我的知识;我爱好写作,因为它可以提高我的想象;我爱好奥数,因为它可以开发我的头脑;我爱好小提琴,因为它可以陶冶我的情操;我爱好下棋,因为它可以娱乐我的生活;我爱好打篮球,因为它可以增强我的体质;我爱好……总之,我的爱好有很多很多,像一串数不清的珍珠,但最美丽、最明亮的那一颗就是打篮球。
篮球,是自从我看了“NBA”之后就喜欢上了。我被他们的扣篮姿势所折服;被他们的投篮“命中率”所折服;被他们的突破速度所折服;被他们的抢断次数所折服;被他们的盖帽次数所折服;被他们的篮板次数所折服;被他们的……从而一而再,再而三地迷上了打篮球。
“看,是科比,帅呆了!”“噢,是詹姆斯,酷毙了!”“咦,是小布,棒极了!”……这是什么声音,原来我们在看“NBA”联赛。“NBA”联赛大部分都是在周二、周三、周六、周日中午放的。在每一天的中午,除了特殊情况,我都喜欢去看一点“NBA”比赛。报纸上,只要是关于“NBA”的赛事我每天都喜欢看,“NBA”中的队伍:火箭、魔术、湖人、公牛等等我都喜欢。
“NBA”中的球员:小布、詹姆斯、科比、姚明等等,我都敬佩。
打篮球,是我们这些球迷们不可缺少的生活方式之一。我经常与同学们一起讨论“NBA”事件,经常与同学们一起打篮球,甚至有了一些“篮球火”的味道:每天下午一放学,我们便直奔学校篮球场,一直打到5点钟,天黑了,家长来催了,这才依依不舍地回家;每个星期的周末,我都要缠着爸爸一块去打篮球。因为我们打篮球的次数多,所以很多篮球场地我都去过。有时,很多的篮球场地都有人在打比赛,我们也就要去另一个地方打了。有好几次,很多个篮球场地的人都在打比赛,于是,我们为了打篮球,只好爬上巾山上打篮球。
虽然,我的兴趣爱好还有很多,但是,篮球,占据了心中大部分的位置。
我的初三日记3思绪悠长,断愁肠。醉卧池旁,任他东风西唱。
泪落衣裳,心寸伤。纵然彷徨,怎奈潮落潮涨。——题记
风吹过多少秋冬春夏,我来到你的身前。你缘何醉卧于这池塘边?是嘲笑权贵的玩乐有多肤浅?我眼中的你,一代诗仙。
一念起,你人生如戏。你的豪放你的浪漫,搭成了戏中炫丽的舞台;你的乐观你的豁达,是戏里舞衣多姿的色彩;你的正直你的不羁,演绎出世间最耀眼的存在。可惜,戏终究不是现实,就像梦早晚会醒。权贵,官场,错杂纷争,这就是无比残酷的人生。“磨牙吮血,杀人如麻”的现实叫人如何接受?一念灭,你一醉方休。
你说,“天生我材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”;你说,“长风破浪会有时,直挂云帆济沧海”;你说,“举杯邀明月,对影成三人”。可你也说,“锦城虽云乐,不如早还家”。因为你也知道“欲渡黄河冰塞川,将登太行雪满山”的艰难。
我眼中的你,是如此矛盾的个体。一念起,你决定为国效力。可是,食不惯人间烟火的你,空有满腔志气。与残酷黑暗的官场相比,你弱小如蝼蚁。那个怀着“两岸猿声啼不住,轻舟已过万重山”的心情的不该是你。你的理想如梦如戏,不是现实所能媲拟。那个“我歌月徘徊,我舞影零乱”的才是你,这样的你多富有诗意!一念灭,你终于道出“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,使我不得开心颜”的真理。
梦醒了,戏终了。一念起,你俯身向往湖中清澈的月影。如此富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你,定不是卧病在床枯等生命耗去。你定是在清醒后发现,这样污浊的世间让你累了、倦了。你决定一醉方休,于是端起酒,重新寻找人生的追求。一念灭,你宁愿相信幻境的美好,也不愿再回首沾满罪恶的方穹。
于是,一代诗仙李白驾鹤而去。你走时,我看到你洁白的衣襟随风而起,是多么的美好。我猜,你已追到梦中的乐土。
我的初三日记4我是一名普通的中学生,你别看我其他地方与别的人没有什么不一样,但有一点,就是我非常喜欢看书,如果要说喜欢到什么程度的话,那么就是喜欢看书到宁愿不吃饭也不睡觉,因为我只有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去,我的生命才能得到充实,我的内心才会丰富,精神才会振奋。
就比如说有一次,我正在客厅看书的时候,妈妈对我说:“哎哟,我说你别老看书啦,也做做其他事嘛!”而沉迷于书中的我哪听得到妈妈说什么呢,时间溜走了几秒,妈妈见我毫无反应,又不耐烦地说了一句:“我的小祖宗,麻烦你去把你的”鸡窝“床整理一下好吗?”时间又过去了几秒。我仍在书中游玩。只见妈妈的脸变绿,无可奈何地走开了。直到晚上要睡觉的时候,妈妈想把我的书放在茶几上,但又被我抢了回来,手上一离开书就浑身不自在。妈妈拿我没办法,只好答应我把书放在床头边陪着我睡觉。
记得还有一次,小姨因为要外出几天,所以家里的小狗没人照料,因此把小狗寄存在我们家,一开始,我特别喜欢它,还经常逗他玩。这只小狗也使我家的欢乐气氛更上一层楼。但是,直至有一天,我们全家受朋友的邀请去他们家吃饭,吃完饭回来后已经是也晚了,当我们打开门进来后,展现在我们眼前的是多么一副凄惨的画面。那只小狗把我们家弄得乱七八糟,其中我那本最喜欢的书已被它咬得面目全非,我此时真恨不得把那只狗扔 ……此处隐藏2027个字……感觉是无人能体会的。
不知今天我怎么了,班主任叫我和同桌在上体育课时,让体育老师点了名以后,就告诉体育老师要我和同桌去倒垃圾。因为今天是我和同桌值日,所以,我和同桌一起拿着垃圾桶去倒垃圾,是我上初中以来的第一次倒垃圾。我们倒完垃圾以后,就去上体育课了,在上体育课时,体育老师就要求学做早操。学早操已经是初一该学会的了,而我们班的人大部分同学都不会,做早操播放音乐,我们班的人就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。人家1~5班早会了。在上体育课时,我突然觉得好空虚,自己好溅“如果我以前努力学习一点,今天的我就不会那么痛苦地与这班同学在一起,更不会跟他们一起学做早操、受罪……”。
上完体育课以后,我托着疲倦的身体回到了教室,坐在自己的座位里冥思苦想、发呆、整个人在十几分钟里沉默、一动不动,整个人好像木头似的。想着想着,我的眼泪流出来了,越想越流,一滴滴晶莹的眼泪就这样流出来了,我想控制也控制不了。一流眼泪,我就用手擦干它,我刚擦干,眼泪又来了,任凭我怎么擦干,它还是会来。我制止不了我的眼泪,被有位同学看见了,她说:“你哭了吗?”我笑着对她说:“没有啊,我为什么要哭啊,我不是在笑吗?”然后,我就转过身拿出自己的日记本出来写。我写的时候,我也挺痛苦的,我一开始写时,眼泪就流,流一滴,我擦一滴,手也在颤抖。今天的我真的控制不了我自己了,泪流满面地写日记,眼泪就这样流法,我再也写不下去了,我哽住了,我还是坚持写下去,一本日记浸满了我所有的眼泪。
这就是我和一班不爱学习的同学在一起的心声,幸亏我有语文老师教我的那句“出淤泥而不染”使我坚持到现在。
我的初三日记9我今年13岁了,我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和一双胖乎乎的小手。我爱说爱笑,笑得时候脸上有时还会出现一个小酒窝。我长着微胖的身体,总喜欢穿一件白色的短袖,因为白色象征着纯洁,象征着恬静,这代表着我的性格。我留着一头短发,我之所以喜欢短发是因为短发给人一种清爽干练的感觉。我好奇心很强,总是好打破砂锅问到底,就因为这,爸爸妈妈总是被我搞得很烦。我有些地方不如别人强,但我却很好强,不甘心落在别人后面,不与别人决出高低决不罢休。
我很喜欢看书,总是在书的海洋中遨游的不能自拔。因为我知道在书中能得到知识。我跟随着小虎队去探险;跟随着马小跳在小说的世界里遨游。读书破万卷,下笔如有神。我喜欢看作文,所以,一到写作文的时候,我总是能比别人提前下笔。在考试时,我的作文和课外知识总是比别人的分多。因此,同学们对我总是有一种羡慕的感觉。有一次,我的作文没减分,而我同桌却减了三四分,他对我说:“于浩淼,你的作文这么好啊!我以前怎么没发现啊!”我说:“那是因为你以前以貌取人。”
还有一次,我正在家里的书房中津津有味的看着自己心爱的书。突然,爷爷来叫我去吃饭,我只是“嗯”了一声,但仍然没动,一会儿,爷爷见我还没出来吃饭,饭都凉了,就再次到书房里来喊我,结果,爷爷看到我还在看书很生气,拍了我一下,对我说:“饭都凉了”我不得已才从书的海洋中出来。
书店,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了,每次都是爸爸把我送进书店中,让我自己回来时,总是因为到了吃午饭的时候我还在书的世界里,所以爸爸不得不来接我回家。
书,是我开阔了眼界,使我变得更聪明。我喜欢读书,往往因为读书忘了时间。在书中,我可以在山上攀登;可以在海中遨游;可以在天空中飞翔。书让我仿佛看到了古埃及的金字塔;看到了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兵马俑。书使我在未来的世界里漫步;书使我在古代的时间里穿梭。
我的初三日记10有个人有时挺憨态可掬的,可有时却十分严厉,他还蛮爱开玩笑的,他脸上的表情变化无常,他的表情像四季,有暖有寒,他的表情像天气,高深莫测,但我就喜欢他,他就是我的爸爸。
我的爸爸可“厉害”了,听他说,他跳过坦克,越过水沟,钻过炮筒,还翻山越岭,好像个超人似的。可我不这么认为,老爸长得胖乎乎的,光肚子就有半身大,低下头还有双下巴,戴个眼镜,西瓜脸。乍一看,就像个大腹便便的绅士,肯定跑不快,他肯定是在吹牛。可他就不承认,老是说:“是真的,是真的!”我爸就是这个性格,神秘的性格。
我爸爸也很严格,虽然他天天加班,连星期天也时常加班,可他上班前总是说:“儿子,把作业做完再玩啊!”我抿着嘴唇说:“嗯。”可他说的作业可不一般老师布置的作业,多的想让人吐。我回到了小书桌,开始了漫长的作业旅程,写完这些作业至少要一小时,加上看书半小时,下一盘围棋,读英语。如果干完全部的事情,出去玩就可以说拜拜了。星期六是这样,星期天就更烦人了。星期天,我要九点从家出发上兴趣班去,兴趣课三点半才结束。回家后,“任务”不变,还是一大堆作业。星期一到星期五就更不用说了,爸爸要求我五点半之前完成全部的作业,累死我了。我爸对我严格吧,可我还是喜欢他。
因为我崇拜我爸爸,他也很爱我。每天下班第一件事总是看我下的棋,检查我的作业。有一天,已经半夜了,周围静悄悄的,我听见了一声急促的咳嗽,我推开门,只见爸爸在电脑前工作,他没有告诉我他晚上要工作,他只是先看我下的棋,检查我的作业,一切像往常一样。在电脑的微光下,爸爸那缕缕白发是如此清晰,那么醒目……
我的初三日记11我有一个“馋嘴”的爸爸,总是喜欢变着法儿跟我抢好吃的。
不信,你瞧那一次,爸爸带我去吃肯德基,给我点了一份套餐,刚吃了没几口,爸爸就要求我在两分钟之内把汉堡吃完,否则就归他,说完就把手机上的秒表打开计时。天哪!他明明知道我吃东西慢条斯理,说什么也快不起来,一定是又看上了我的汉堡!中间还拼命地打岔跟我说话。秒表闹铃一响就抢走我才吃了一半的汉堡,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,边吃还边吧唧嘴,不一会儿就吃完了,嘴里边嚼边得意地说:“如果你像我吃得那么快,也不至于被我吃了。”
还有一次,爸爸给我买了一个冰淇淋,吃了一半,他又说:“一人吃一半,否则今晚的动画片《超级飞侠》就别看了,自己选吧。”我流着口水看看冰淇淋,又想想特别期待的《超级飞侠》,只有乖乖地把冰淇淋交给他,他得意地吃了起来。天哪!我怎么碰上了这么个“馋嘴”的爸爸,老跟小孩子抢东西吃?
可爸爸也不是什么都跟我抢着吃。有一次,妈妈从超市买来回一箱橙子,规定我每天要吃两个,吃得我都厌了,一天妈妈又把橙子切好放在我面前,正好爸爸也坐在边上,我灵机一动:这次“大馋嘴”终于派上用场了。我故意慢慢吃,等着他来抢,结果他一言不发,最后还逼着我全部吃完。还有鸡蛋、牛奶他都不抢,每次我吃不完他都要唠叨几句,做我思想工作,得了,与其听唐僧念紧箍咒,倒不如一闭眼吃完来得痛快。
随着我慢慢长大,我才打开了这扇写着答案的大门。原来爸爸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好呀!像汉堡、薯条、冰淇淋、饮料这些垃圾食品,你跟我抢是为了让我少吃以致不吃;啰啰唆唆逼着我吃水果、鸡蛋、牛奶是为了让我能健康成长。爸爸,我为有您这么一位有着大智慧的好爸爸而自豪,我喜欢你的教育方式,用一种我能接受的方式引领我慢慢成长、渐渐懂事。
“馋嘴”的爸爸,我爱您!您不辞辛苦,以大爱无声诠释着为人处世的道理。我就像一棵小树,在您的教育下茁壮成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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